宣政院判官
官名。元置,属宣政院,秩正五品,员额三人,协助长官处理院内事务。
官名。元置,属宣政院,秩正五品,员额三人,协助长官处理院内事务。
官名,西汉置,掌侍从护卫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《钩盾冗从李步昌》八篇。宣帝时数言事。”
参见“谥”、“谥法”。
官名。西汉卫尉的属官有卫士令,统卫士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记建元元年(公元前140年)“诏卫士转置送迎常二万人,其省万人。”有三丞。东汉卫士令各冠以宫名。丞省为一人。晋置卫士令一人,宋齐梁陈无闻。北齐卫尉
官署名。辽朝置,属南面官。统领归圣军。设都总管、副总管、判官等职。
官名。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豆仓中士,正二命;豆仓下士,正一命。掌豆的收藏。《周礼》无此官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为朝廷派驻诸镇监察政务的官员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流外三品蕴位。
官名。商代设置,管理粮仓。
官署合称。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),于燕京、益都济南、河南、北京、平阳太原、真定、东平、大名彰德、西京、京兆等十路分置,掌管各路军政和民政。设宣抚使、副使等职。受燕京行中书省节制。中统二年罢。
清朝印信之一种。凡文职佐杂官以及不兼管兵马钱粮的武职官员用之。木质。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。较低级的官吏所用的印。《清会典·铸印局》:“文职佐杂,及无兼官兵马钱粮之武职官,所用木钤记,均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
官名。南朝梁置,隶太子左、右卫率,为东宫侍从武官。多为起家官。北齐亦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