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武学掌仪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为统兵武臣,位在大都督之下。西魏亦置。元末朱元璋置为大都督府副长官,正二品。吴元年(1367)更定官制,改置为大都督府长官,正一品。明洪武十三年(1380)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,遂置为各
县门下吏名。晋代于郡府置门下议生,县亦置门下议生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记北齐京县属吏,在主记之下有“议及功曹”,按同书记北齐清都郡设有议生,以晋代之例推之,“
官署名。北宋置于陪都北京(今河北大名),职掌与左藏库略同。
诏狱名。西汉武帝时置于上林苑中,主囚禁官署吏卒,由水司空主管。东汉废。
吏员名。汉置,属长安令,见《汉书·赵广汉传》,秩二百石,掌徼巡盗贼之事。
官名。金置,为太医院的佐官,秩从六品。
官名。春秋时期卿大夫家臣之长。《国语·晋语曰》: “官宰食加。”
官名。突厥世袭官职,位次叶护。
官名。明指六科掌印者。洪武六年(1373)铸六科给事中印,推各种给事中年长者掌之。二十四年定各科都给事中一人,掌本科印。故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