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浙局
官署名。清朝浙江之铸钱局。顺治六年(1649)设局。雍正七年(1729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二人,以同知、通判选充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官署名。清朝浙江之铸钱局。顺治六年(1649)设局。雍正七年(1729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二人,以同知、通判选充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官名。宋仁宗庆历三年 (1043)始置,以员外郎及太常博士充任,仍理本等资序,不得差出,任满三年,令三司保明议升陟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。
官名,汉置为郡县佐吏,也称监市掾、市啬夫,或称市吏,掌市政治安及校定度量衡及物价等事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左户曹”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 中置孳牧所,后改孳牧所为司牧司,又改司为局。为光禄寺属局。置大使一人,从九品。掌养牲,以供宫膳、节令筵席、蕃使宴犒之用。嘉靖七年 (1528) 革。
郡治(政府)不在的县。一郡管几县,郡政府只能设在一县,郡政府不在的其余几县,称为下县。《汉书·文翁传》:“又修起学官于成都市中,招下县子弟为学官弟子。”注:“师古曰:学官,学之官舍也。下县,四郊之县,
官署名。指隐蔽的官府机构,为刑徒免罪后服役的场所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将司人而亡,能自捕及亲所知为捕无罪,已刑者处隐官。”或以为罪徒受宫刑后服役的场所。
官署名。宋朝宗正寺所属机构。掌宗室族属名籍,序其服纪之远近。
官名。① 清末陆军部军学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军学司事。宣统三年(1911)改称军学处处长。②清末海军部军学司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军学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爵位名。太平天国前期诸王之一。南王冯云山称七千岁,官阶为二等,以军师身份辅佐天王,处理军政诸务。系衔为云师、前导副军师南王,对外行文则冠以“真天命太平天国”七字,因其早死,定都天京后没有作为办事机关的
宋朝经制使司、经制发运使司、经制边防财用司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