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晋局
官署名。清朝山西之铸钱局。顺治二年(1645)置局。雍正七年(1729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佐贰官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官署名。清朝山西之铸钱局。顺治二年(1645)置局。雍正七年(1729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佐贰官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宋置, 属于文类科目。嘉熙三年(公元1239年)将“博学宏词科”省去“宏博”二字,唯称词学科,每年一试。淳祐初罢废,景定二年(公元1261年) 复嘉熙之制。参见“博学宏词科”。
军官名。隋设左右监门府,各置将军一人,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。唐初也设监门府,龙朔二年改称左右监门卫,置上将军,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左右监门府各将军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十六卫》。
官署名。金设于南京宫城,掌御宝及金银等牌。设有符宝郎、符宝典书等职。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)设符宝郎二员,至元十六年(1279)立符宝局,给六品印。十七年,升正五品。十八年,改典瑞院。
官场用语。即宋朝贡举礼部试第一名。太祖开宝八年(975),殿试礼部奏名举人,重定名次,始与状元有别。殿试唱名时,如过第三次尚未呼及,可越众声明,虽成绩在下等,亦可升甲,或升至第一甲。若皇帝因丧暂停殿试
升迁官爵禄位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 “行间之吏也,故爵公士也,就为上造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,正四命,为掌禁兵之官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,见《隋书·李穆传》:兄子崇,“建德初,迁小侍伯大夫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八班,拟武臣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仍拟武臣将军等号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选人改官的一种程序。经磨勘许改京官的选人,数人结为一甲,定期引见皇帝,称为班引。引见时,选人在便殿立班,逐一宣名,皇帝有疑者,即命吏部复验,如不中选,则取旨裁决。宋代选人改官的一种手续。
官名。北魏置,属中书学,由中书学生中选器业优者任之。不仅在中书学中讲释经义,还可入宫为皇太子讲授经义。选任标准很高,有时皇帝亦亲自参加选用讨论。任在中书教学博士下。学官名。协助中书教授博士执教中书学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二十三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五人。掌审查教育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