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告(诰)院
官署名。宋置,掌管文武官员将校告身及封赠。《宋史·职官三·官告院》:“主管官一员,以京朝官充(旧制,提举一人,以知制诰充;判院一人,以带职京朝官充)。掌吏、兵、勋、封官告,以给妃嫔、王公、文武品官、内外命妇及封赠者,各以本司告身印印之。文臣用吏部,武臣用兵部,王公及命妇用司封,加勋用司勋。”参看《文献通考六十·官诰院》。《宋会要辑稿·职官·官告院》。
官署名。宋置,掌管文武官员将校告身及封赠。《宋史·职官三·官告院》:“主管官一员,以京朝官充(旧制,提举一人,以知制诰充;判院一人,以带职京朝官充)。掌吏、兵、勋、封官告,以给妃嫔、王公、文武品官、内外命妇及封赠者,各以本司告身印印之。文臣用吏部,武臣用兵部,王公及命妇用司封,加勋用司勋。”参看《文献通考六十·官诰院》。《宋会要辑稿·职官·官告院》。
怯薜的成员。见“怯薜”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掌弋射之官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 “卫尉竭、内史肆、佐弋谒、中大夫令齐等二十人皆枭首。”裴骃集解: 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曰:“秦时少府有佐弋,汉武帝改为佽飞,掌弋射者。”官名,也写作“
官名。北武库署次官,南朝梁、陈置,员二人。梁流外三品蕴位。
官名。东汉置,属太常,秩六百石,领员吏四人,卫士十五人,职掌守高庙,案行扫除。官名,汉置,属太常,俸六百石,掌守庙、案行扫除。无丞;吏员四人,卫士十五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》。
官名。明朝置,隶兵部。未入流。掌大通关税课之事。官名。明代兵部所辖有大通关,置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俱未入流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规划军事、考订本部及军队学堂、局、厂章制,研究访查、详议决议等事宜。设左、右参议各一人,咨议官、检查官无定员,录事十二人,承发官一人。宣统
官名。金宣徽院所属有金银库,以都监为主官,下设本把八人。
官名。金代置,属太常寺。初以宛平县丞兼,贞祐二年(公元1214年)以园陵迁大兴县境,遂以大兴县令、丞兼。
官名。皇帝特派的官员,地位居本衙门长官之上。宋徽宗宣和年间,除三省、枢密院、学士院外,都派遣内侍官员,称为“承受”,长官处理问题,得按他的意见办。如梁师成为秘书省承受,坐于长官、副长官之上。参看宋朝陆
以龙名官。详见“龙官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