宏词科
科举科目。亦称“博学宏词科”。南宗高宗绍兴三年(1133)沿唐制再立,为主要制举科目。金章宗明昌元年(1190)设为宏词科。至清乾隆(1736—1795)中,讳改“宏”为“鸿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宋置,属于文类科目。绍圣元年 (公元1094年)诏罢制科,改置宏词科,每年许进士及第者诣礼部请试,试诏诰、章表、箴铭、赋讼、赦敕、檄书、露布、诫谕等各种文体。其中章表、露布、檄书用骈俪体,颂、箴、铭、诫谕、序记用古体或骈体,惟诏诰、赦敕不以为题。凡试二日四题,其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五人。
科举科目。亦称“博学宏词科”。南宗高宗绍兴三年(1133)沿唐制再立,为主要制举科目。金章宗明昌元年(1190)设为宏词科。至清乾隆(1736—1795)中,讳改“宏”为“鸿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宋置,属于文类科目。绍圣元年 (公元1094年)诏罢制科,改置宏词科,每年许进士及第者诣礼部请试,试诏诰、章表、箴铭、赋讼、赦敕、檄书、露布、诫谕等各种文体。其中章表、露布、檄书用骈俪体,颂、箴、铭、诫谕、序记用古体或骈体,惟诏诰、赦敕不以为题。凡试二日四题,其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五人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将军府的主官。见“将军府”。
官名。金上林署所属有同乐园,以管勾二人主管。
官名。见“中台”。
官名。清朝所设外交商务官。光绪四年,清在日本神户、大阪、长崎、横滨等地设理事一人,负责办理商务,后改称领事。见《清会典·事例·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官制出使》。
官名。北宋初,以发运使兼提点各钱监。真宗咸平三年(1000),以江南转运副使兼都大提点江南、福建路铸钱事,另设同提点铸钱事。仁宗景祐二年(1035),始置江、浙、川、广、福建等路都大提点坑冶铸钱公事,
官名。见“昭玄寺”。
官名。秦及西汉属太仆,主闲驹监,掌皇帝所用马匹,有丞。东汉省。官名,秦汉皆置,属太仆,为闲驹监长官,主闲驹监,佐官有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,参看“闲驹监”条。
官署名。辽制北面御帐官中有北南二护卫府,掌北南二院护卫之事。分见“南护卫府”与“北护卫府”。
北齐州主薄名目之一。见“州迎主簿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地方政府采行省道县三级制,国民党政权建立后,国民政府废除道的一级,由省直接监督各县。惟新疆地区辽阔,情形特殊,废道不久即将全省分为迪化、伊犁、塔城、阿山、焉耆、阿克苏、喀什、和阗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