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朝宫观官名。神宗熙宁五年(1072),规定武臣横行使臣及内侍两省押班以上领在京宫观为提举,其余以下官为提点。
官员或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记大过和记过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三等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以前规定,公务员考绩总成绩列第五等者得受记过处分。
亦单称免,为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秦在战国时即已施行于严重失职的官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杂抄》中说:“县毋敢包卒为弟子, 尉赀二甲,免;令二甲。”官员被免职后称为废官。历代均有免官之制,北洋政府于民国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之机构。掌理所属武职官之铨选任用及打牲、捕鱼之事。顺治十八年(1661)裁尚膳监,改用今名。设郎中三人、员外郎六人、催总四人,分办所属事务。所属有吉林“打牲乌拉处”等机构。康熙十
官名,汉置,为主记室掾的简称,掌记录文书,督催期会。参看“主记室掾”条。
见“育胄馆”。
武散官名。明朝置,武官正二品,加授。万历(1573—1619)时,曾加封建州卫左都督努尔哈赤龙虎将军之号。官名。金置龙虎卫上将军,正三品上,为武散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武散官》。元代武散官中有龙虎卫上
阶官名。金朝太医二十五阶之第十六阶,秩从七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七品上,称成顺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制用语。指官吏的调动,有转、迁二义,视具体情况而定。转属于官秩相同的调动,迁则属于升迁性质。官制用语。1、官吏平调称徙。《汉书·段会宗传》:“拜为沛郡太守,以单于当朝,徙为雁门太守。”2、有时上调也
官署名。清末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理藩院设。职掌同理藩院。置尚书一人,左、右侍郎各一人,并额外侍郎一人。下设领办处,为合署公务总汇之区,置领办二人,帮办二人,以郎中、员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