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官名。唐朝置,隶太医署,员一人,从九品下,协助医针博士,以针刺之法教授学生。北宋很少除授,仅存其空名。
官名。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,其在乘曹者称乘曹御史,掌护驾。
官名。隋朝于门下省御府局置,为掌具体事务的低级官吏,从九品。唐、五代沿置,卫尉、太仆、司农、太府等寺及将作监所统部分官署分设一至十人不等,自从九品或正九品。宋朝置官而未除授。明朝光禄寺大官、珍羞、良酝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于少数民族地区或边远地区尚未设县的,先成立设治局进行筹备,作为设县的过渡。设治局置设治委员一人,其职权与县知事略同。国民党政府沿置,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六月二日公布的《
官名。北齐置,为三京县令之一,参见“邺县令”。
官名。掌川泽禁令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每大川下士有二人,史四人,胥十有二人,徒百有二十人;中川下士六人,史二人,胥六人,徒六十人; 小川下士二人,史一人,徒二十人”。“掌巡川泽之禁令而平其守。以时舍其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职掌视旧太仆寺,负责军马之购运、补充、孳生、牧养及治疗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为暂设机构,以备改建军马总监。辖均调、繁殖二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
即“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”。
官名。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前于太史监置,为太史令之佐官。掌观察天文、推定历法等事。吴元年 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,改监为院,职官亦随改。
官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置,一员,为集贤院长官,正二品,位在大学士上。成宗元贞元年(1295),增一员。大德十一年(1307),升从一品,置六员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罢,复以大学士领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