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朝盛京五部之一。掌盛京财赋。顺治十六年 (1659) 设。置侍郎一人,总掌部务; 宗室郎中、堂主事各一人,掌档案文移。下设经会、粮储、农田三司,分掌泉货、谷糈、田亩诸事,各置郎中一人,员外郎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军事机构。设于世祖中统三年(1262)十二月,掌河南戍军。置统军使、副使等职。十年四月罢。
官名。即内仆丞。
政区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域内分为一道、二盟。清末直隶省所属有热河道,辖承德、朝阳二府与赤峰直隶州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改为十五县。次年一月,以此十五县及内蒙古的昭乌达盟(八部十一旗)、卓索图盟(二
官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于各府僧纲司,府各一人,为僧纲司副长官。品秩未入流,设官不给禄,颁发度牒。与都纲共同掌领一府之僧人。清沿明制,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僧人充补,移咨吏
官名。北齐置,领左右府长官,后于其上置领左右大将军,遂降为次官。从三品。隋初沿置,为左、右领左右府次官,员各二人,佐大将军掌府事,从三品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为领左右府的长官
官名。尚书属官。《后汉书·耿纯传》:“纯学于长安,因除为纳言士。”注: “王莽法古置纳言之官,即尚书也。每官皆置士,故曰纳言士也。”官名。尚书属官。《后汉书·耿纯传》:“纯学于长安,因除为纳言士。”注
黄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黄帝”。
侍中、给事黄门事郎的别称。《魏书·王慧龙传》: “时政归门下,世谓侍中、黄门为小宰相。”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司胙官”。乾隆二十四年 (1759) 改为“司俎官”。内务府掌仪司设,掌祭祀物品的供备。初设时四人,康熙中增为五人,光绪三十年 (1904) 复改为四人。秩正六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