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朝王府仪卫司副长官。详见“仪卫司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秘书监著作局属官。庄帝永安 (528—530) 末,高法显为之,尔朱兆入洛阳,官守奔散,法显密理史书,得免遗失。
宋代京官和选人是差别较大的两个官员阶层,京官的升迁用磨勘法,而各级选人升迁阶官, 只称循资, 不称磨勘。各级选人考满,须有京官举主五人,其中必须有本路转运使、转运副使或提刑使方可磨勘改换京官。升入京朝
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机构之一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七月十八日公布的《法制局官制》规定,掌下列事项:一、拟订法律、命令案;二、对法律、命令提出制定、废止或改正的意见;三、审定各部拟订的法律、
皇帝的称谓。《汉书·五行志》:“天子曰天辟。”
参见“岁贡”②。
官名。北齐置,员二人。属太子门下坊斋帅局。负责东宫警卫及侍卫太子。
犹言在东观(上班)搞著作。东观是东汉朝庭藏书的地方,类似今天的国家图书馆。皇帝常派朝官到东观上班编写本朝国史,称为“著作东观”。“著作东观”不是官名,而是说明其在东观上班;工作是编修国史。
即“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”。官署名。宋置,见“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内廷派驻殿中曹监察政务的官员,亦佐理曹务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三品上,后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