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为北洋政府时期组成国会的两院之一。参见“第一届国会”。
即“第三领民酋长”。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,参见“第三领民酋长”。
官名,东汉末年孙权置,掌领兵征伐或镇守。行:代行某某职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凌统传》:“(孙权)拜统别部司马,行破贼都尉。”
“长流参军”代称,意即长流曹长官。见《宋书·颜师伯传》。
命妇名号。明、清置,以封正、从四品官员之母。
官名。唐代左右春坊皆置赞善大夫,此似朝廷的谏议大夫。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左春坊》:“左赞善大夫五人,正五品上;掌传令,讽过失,赞礼仪,以经教授诸郡王。”
官名。清朝善扑营长官。无定员。于都统、前锋统领、护军统领、副都统内特简。总掌善扑营之事。
北宋贡举九经、五经、开元礼、三史、三传、三礼、学究、明法部科统称。其地位次于进士科。经礼部试、殿试合格,即获本科及第、出身或同出身。神宗时罢,命诸科举人改应进士科。哲宗时复设春秋科通礼科等,又立经明行
乡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清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1908年)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《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》,其中规定,乡指人口不满五万的村庄屯集地方,与城镇同为乡以下的行政区划。北洋政府沿置,其区域各以原来的境界
豪杰而性果敢的官吏。《汉书·酷吏列传·王温舒》:“择郡中豪敢往吏十余人为爪牙,皆把其阴重罪,而纵使督盗贼。”注:“师古曰:豪杰而性果敢,一往无所顾者,以为吏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