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分职吏名。西晋末江州设置,见《晋书·华轶传》,掌参议军事。
官署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各郡王府置,设官一人,掌医药之事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军事部的长官。见“军事部”。
即“昔宝赤”。
官名。金设此官,掌管发行兑换纸币交钞等事务。详见“交钞库”条。
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管理海洋渔业事务。全国海洋渔业划分为江浙、闽粤、冀鲁、东北四区,各设一海洋渔业管理局。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六月十一日公布的《海洋渔业管理局组织条例》规定,
官名。明清光禄寺所属机构珍馐署之副长官。协助署正掌署事。明初设一人,后改为四人,从七品。清朝设二人,俱由满人担任,初制六品,康熙九年(1670)定为从七品。
(1)宿卫官。汉制,少府、光禄勋、执金吾、卫尉四官,各领其属以掌宿卫,遇有狱讼之事可自行审判,不须移送廷尉。(2)诸公府。自两汉至魏晋南北朝,诸公府都设有掌理司法的掾属,可以执行司法审判事务。如辞曹主
命妇名号。明置,以封伯爵,曾祖母、祖母、母及本官妻为某伯夫人。如非追封,本官母以上俱加“太”字,称伯太夫人。外命妇名。明制以伯夫人为伯爵之妻之封号。
魏、晋、南朝州“大中正”的别称,一说为州都大中正的省称。亦称“都士”。北魏为州牧的属官。负责评定士族内部品第,职似“中正”。当时实行九品中正制度,依品第选任官吏,故其任颇重。北齐为州刺史属官,视八品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