夷司王臣
西周时期少数民族在王室供职者。《大盂鼎铭》: “锡夷司王臣十又三伯。”
西周时期少数民族在王室供职者。《大盂鼎铭》: “锡夷司王臣十又三伯。”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。掌商税事务。
蒙古语。汉译“大断事官”。蒙、元官称,札鲁忽赤之长。见“札鲁忽赤”。
① “丹书铁券”省称。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申以丹书之信,重以白马之盟。”详“丹书铁契”。② 帝王诏书别称。亦称丹诏。③ 春秋时文书的一种。以丹书罪或籍,故称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三年》:“斐豹隶
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掌管兵械仓库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八年》: “使府人、库人各儆其事。”《礼记·曲礼下》郑玄注: “库谓车马兵甲之处也。”官名。春秋时郑国设置,掌管库藏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八年》记郑国发生火灾
在清宫乾清门内南庑西头,本为圣祖玄烨读书处。康熙十六年(1677),始选词臣入值,称“南书房行走”,亦称“南书房翰林”,除委以文学侍从之事外,还令其参预机务,撰拟皇帝特颁诏旨,一度成为发布政令之所在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元年(1107)改国子监学录置,正九品。宣和三年(1121),改为太学录。
官名。清朝虎枪营之长官。定员六人,分属上三旗,每旗二人。于一品至五品大臣、官员内特简,或由虎枪营总统选拟引见补用。在虎枪营总统率领下,掌辖虎枪兵,以备扈从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三年(1370)置,隶太常司,掌祭祀用牲之事,次年革。设官不详。洪熙元年(1425)改置牺牲所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一说属天官府。正四命。职掌参见“少府”。官名。秦汉有少府,掌山海池泽之税,以给皇室供养。汉以后沿置,北魏太和末,改少府为太府,北齐沿置。北周亦有少府下大夫,府属不详,可能是天官府的属官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(1102—1106)中,于有市易务之处置,共七所,掌出卖熟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