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阴监副监
官名。唐朝将作监所领太阴监次官,置一员,从七品下。
官名。唐朝将作监所领太阴监次官,置一员,从七品下。
周朝对贵族子弟进行教育的机构,相当于“太学”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周人养国老于东胶。”郑玄注: “东胶,亦大学。在国中王宫之东。”
西汉时匈奴卢侯国之王。《汉书·卫青霍去病传》:“鏖皋兰下,杀折兰王,斩卢侯王。”注:“张晏曰:折兰、卢侯,胡国名也。”
官名。宋置此官,掌经制东南财赋。其职事与经制使大体相同。参看“经制使”条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六年(1083),于尚书省都司置,掌纠弹御史失职,考校六察御史殿最。置簿籍记载六察御史纠劾之多寡当否为殿最,岁终取旨升黜。本房举发六察御史察而不当及失察不尽等事,岁终由都司考校。
者官署。北齐置,属长秋寺,掌后宫车马。以令、丞为长贰,以宦官充任。领乘黄局教尉、细马车都督、车府部丞等官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为雍州地区的统兵武官,地位较一般牙门将略高。《三国志·邓艾传》裴松之注引《世语》:“(晋武帝) 咸宁 (275—280) 中,积射将军樊震为西戎牙门,得见辞。”
汉时边远部族归附降属汉王朝,称臣为民叫内属。《汉书·贾捐之传》:“珠厓内属为郡久矣……民有慕义欲内属,便处(安置)之。”《后汉书·显宗孝明帝纪》:“十二年春正月,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内属,于是置永昌郡
南北朝官职制度。亦称行某州或某府事,还有行某戍或某州军事等。指以他官代行某官职权。南朝多以较低官阶代行较高官职,如以长史、司马、太守代行刺史职权等。由于当时多以年幼皇子为将军、刺史出镇诸州,以其长史为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三年 (620) 改司门郎而置,为尚书省刑部司门司长官,置一员,正五品上,掌门关出入之籍及道路遗失之物; 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为司关大夫,咸亨元年 (670) 复为司门郎中。北宋
1、秦汉两朝指御史丞与御史中丞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秦时,御史大夫有二丞,其一为御史丞,其一为御史中丞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御史大夫,秦官,位上卿,银印青绶,掌副丞相,有两丞,秩千石。一曰中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