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医院豫授吏目
官名。清初太医院所属之医官。职掌同吏目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定十人,皆汉员。十八年省。康熙九年(1670)复故,三十一年又省。
官名。清初太医院所属之医官。职掌同吏目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定十人,皆汉员。十八年省。康熙九年(1670)复故,三十一年又省。
官名。元置,秩从三品,员额二人,为太医院的佐官。
见“隆禧总管府”。
见“集庆万寿营缮都司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四年 (1105),仿唐制置为三卫府之一,设郎与中郎,皇帝升殿时立于朵殿。五年罢。
官名。为给事中兼修起居注的简称,秩正四品,掌纪录奏闻之事。元初采纳中书省臣建议,以翰林待制兼起居注。至元六年(公元1269年)始置左右补阙 ,如古代的左右史。十五年(公元1278年)改升为给事中兼修起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官比诸房禁防。七品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于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,负责审判事务。
选官制度。又名察举、保举、举保。分聪明正直、贤良方正、孝悌力田、儒士、孝廉、秀才、人才、耆民、明经、文学等名目。汉制: 公卿或州郡地方官员须向皇帝推荐人才。凡得荐者,或由皇帝亲询,以观其能,量才使用;
官署名。明朝户部置。设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掌收存浙江、河南、山东并北直隶真定府解到丝绵花绒,南直隶池州府、扬州府岁解土丝等物。官库名。明置,掌贮丝绵、布匹。以备各项奏讨及供内官之冬衣、
审判机关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九月二十四日公布的《高等分庭暂行条例》规定,凡距省会较远交通不便的地方,除设高等审判分厅外,于必要时得在道署所在地暂设高等分庭。其设置或废止,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