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都宣课提举司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诸色课程和京城各市。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,并原京城两税务为大都税课提举司,武宗至大元年(1308),改宣课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设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等职。下领马市、猪羊市、牛驴市、果木市、鱼蟹市、煤木所等机构。
官署名。元代设此官署,掌管京城商税。主官为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等。参看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·大都宣课提举司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诸色课程和京城各市。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,并原京城两税务为大都税课提举司,武宗至大元年(1308),改宣课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设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等职。下领马市、猪羊市、牛驴市、果木市、鱼蟹市、煤木所等机构。
官署名。元代设此官署,掌管京城商税。主官为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等。参看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·大都宣课提举司》。
官库名。唐置,见“大和库使”。
外官、地方官。唐人白居易《长庆集二十·赠江州李十使君员外十四韵》诗:“中年俱白鬓,左宦各朱轮。”
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六年置,分左右翼二府,秩从三品。分掌斡端、别十八里回还汉军,及大名、卫辉新附之军。见《元史·百官二·左右翼屯田万户府》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改北平为北京,置北京行部,设尚书二人,品秩同六部尚书,职掌则同于布政使、按察使。十八年迁都后革。洪熙元年(1425)复置,宣德三年(1428)再罢。
保荐人员的审查任用制度。北洋政府时实行此制,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九月三十日公布的《文官甄用令》的规定,凡有下列资格之一者,得由保荐官切实保荐,依法甄用:一、有和简任官或荐任官相当资格,由考试
官署名。辽置,属南面边防官。圣宗统和四年(公元986年)蒲奴宁曾为山后五州都管,掌五州边防军事。
官署名。明宣德初年,选书法优良之中书舍人于内阁西小房办公,专掌书办制敕、诏书、诰命、册表、题奏、揭帖等一应机密文书及各王府敕符底簿之事,故称其办公处曰西制敕房,中书舍人曰制敕房中书舍人,简称制敕房舍人
官名。秦置。西汉因之,属詹事。成帝鸿嘉三年(前18)省詹事官,并属大长秋。官名。汉、魏、晋等置,为太子厩长之副贰,与长共掌车马。参看“太子厩长”。
官名。即膳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膳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膳部郎中为司膳大夫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礼部尚书》,参看“膳部郎中”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中统三年(1262)设,掌兵、刑、工三部事。置尚书二员,侍郎二员,郎中五员,员外郎五员。至元元年(1264) 罢,以兵刑为一部,别置工部。三年,复立。五年,又分为兵刑部与工部。官署名。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