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大理少卿

大理少卿

官名。大理寺次官。北齐始置,员一人,四品。隋朝沿置,正四品上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以后加一员,改从三品,寻废。唐高宗永徽六年(655)复置一员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加一员,从四品上;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详刑少卿,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 改名司刑少卿,寻复旧。北宋初无职掌,只为四品寄禄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置二员,正六品,南宋减为一员。辽朝圣宗统和十二年(994)亦置,主覆奏。金海陵王天德二年(1150)置,从五品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置左、右少卿各一员,从五品;二十二年升为正四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置,满一员、汉二员;乾隆十三年(1748)改满、汉各一员; 初满员三品,汉员四品,顺治十六年并定为正四品; 康熙六年至九年(1667—1670)曾复满员三品,汉员四品,后并定正四品; 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大理寺改大理院,置一人,升正三品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钟院

    官署名。辽朝处理上诉冤案的机构,有冤者到钟院击钟,以达于皇帝。始置于太祖时,穆宗时废,保宁三年 (971),景宗下诏恢复,并铸钟刻诏,说明所以废置之意。官署名。辽太祖神册六年置,民有冤可击钟使皇上知道

  • 典签帅

    南朝时典签的异称。见《南史·巴陵王子伦传》。

  • 小满

    官制用语。南朝地方长官的任期以三年为限,称小满。《南史·恩幸·吕文显传》: “晋、宋旧制,宰人之官,以六年为限,近世以六年过久,又以三周为期,谓之小满。”

  • 祠祭司郎中

    官名。即“祠祭清吏司郎中”。

  • 上驷院左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办事机构。康熙三十三年(1694)设。掌内外群厩、游牧处马驼数目、饲养滋生及定议赏罚之事。与右司共设郎中一人,掌左司印。又设员外郎二人,主事、委署主事各一人。

  • 莫弗贺

    即“莫弗纥”。

  • 辽西盐官长

    官名。汉朝辽西有盐官,设长以主之。《汉书·王尊传》: “太守察尊廉,补辽西盐官长。”官名,汉置,掌管辽西盐官。《汉书·王尊传》:“太守察尊廉,补辽西盐官长。”

  • 十三道肃政按察司

    明建文 (1399—1402) 时,改原浙江、四川、山东、河南、北平、陕西、山西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湖广、云南十三道提刑按察司为肃政按察司,仍各理一省刑名按劾之事。成祖初复旧制。

  • 知镇

    官名。宋代诸州管下人烟繁盛处置镇,与县同级,设监官或知镇主管,掌火禁或兼酒税之事。金沿设知镇,秩从七品,其下设公使人均与县同,惟按户口多寡酌置司吏。

  • 四等考第

    唐代考课之制,对于流外官的考核,以行能功过分为四等:清谨勤公为上,执事无私为中,不勤其职为下,贪浊有状为下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