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制举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不遇类科目。开元十七年(公元729年)诏举,吴巩及第。
官署名。清朝都察院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掌章奏文移。乾隆六年(1741),与经历厅分工后,分办礼、兵、工部关涉事件。设都事,满、汉各一人,正六品;下隶笔帖式等人员。
首都。始见于《诗经·大雅·公刘》:“京师之野,于时处处。”后世遂称首都为京师。秦以咸阳为京师,此后建为京师的,西汉为长安、东汉为洛阳,三国魏、蜀、吴分别为洛阳、成都与建业(今南京市)。西晋为洛阳,东晋
官名合称。即隋炀帝大业(605—617)初所置东夷、南蛮、西戎、北狄四方使者,各一人,掌其方国及互市事; 每使者皆置署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击鼓奏钟镈。《周礼·春官》:“镈师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一人,徒十人”,“掌金奏之鼓。凡祭祀,鼓其金奏之乐。飨食、宾射、亦始之”。官名。掌管击
官署名。即“车驾清吏司”。官署名。车驾司是车驾清吏司的简称,属兵部。其职权类似于唐朝和宋朝的驾部。明朝的车驾司掌管鹵簿、仪仗、禁卫、驿传、邮符等,其属官也有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。清朝也置车驾司。参看“
官制用语。进士科举人殿试合格,进入第四甲或第五甲或第三、四、五甲,即赐此等出身,简称同出身。明清为殿试三甲获得者,一甲赐进士及第,二甲赐进士出身,三甲赐同进士出身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朝官以上曾任转运使、提点刑狱者充任,佐三司使、副使分理三司事务。户部、盐铁、度支分置三使时,三部亦各设,称三部判官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金朝亦置,员三人,从六
官名,为周朝六卿之一,掌邦治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天官冢宰,地官司徒,春官宗伯,夏官司马,秋官司寇,冬官司空,是为六卿,各有徒属职分,用于百事。”师古注说:“冢宰掌邦治,司徒掌邦教,宗伯掌邦礼,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统军机构。置于辽阳府。海陵王天德二年 (1150) 改为本路兵马都总管府。参见“兵马都总管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