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司乐中大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大司乐司长官,亦称大司乐或司乐中大夫。掌音律,教授乐舞,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。下设小司乐下大夫、小司乐上士、小司乐中士以佐其职,领乐师上士,乐胥中士、司歌中士、司钟磬中士、司鼓中士、司吹中士、司舞中士、籥章中士、掌散乐中士、典夷乐中士、典庸器中士等官属。正五命。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改称“乐部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大司乐司长官,亦称大司乐或司乐中大夫。掌音律,教授乐舞,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。下设小司乐下大夫、小司乐上士、小司乐中士以佐其职,领乐师上士,乐胥中士、司歌中士、司钟磬中士、司鼓中士、司吹中士、司舞中士、籥章中士、掌散乐中士、典夷乐中士、典庸器中士等官属。正五命。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改称“乐部中大夫”。
佐吏名。汉置,属司隶校尉,员额一人,主察举百官犯法者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北齐司州亦置此官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即“昔宝赤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无具体职掌,常奉命巡察州、镇等地方行政机构。见《魏书·张彝传》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左都御史”。
官名。南宋时,金或蒙古若准许宋廷议和,宋廷则需派使臣致谢,所派使臣称报谢使。官名。南宋置,为答谢金或蒙古准许议和的特遣使。
官名。十六国汉置。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:“赵国、郭默攻其河东,至于绛邑,右司隶部人盗牧马、负妻子奔之者三万余骑。骑兵将军刘勋追讨之,杀万余人,国、默引归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真宗景德三年(1006), 改在京铸钱监置。掌造铜、铁、鍮石(黄铜)诸器及铙、钹、钟、磬等。设监官,以京朝官、三班使臣充任。
官署名。北齐州、郡、县置。管理境内寺院僧务,属昭玄寺,以都统、统、维那为长官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张茂时阴鉴曾任之,统兵,管理羌族事务,驻桑壁。参见“护军”。
符节。①使臣所持凭信。多以羽、旄牛尾编制。《周礼·地官 ·掌节》郑玄注:“王有命,则别其节之用以授使者,辅王命者,执以行为信。”② 准许通过关卡的官方凭证。多用竹、玉、青铜等材料制成,刻有铭文。《周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