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大农令

大农令

官名。秦置治粟内史,掌国家钱谷财货等财政收支、汉初沿置,至景帝后元年 (前143)更名大农令。省称“大农”。秩中二千石,有两丞。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更名大司农。属官有太仓、均输、平准、都内、籍田五令丞,斡官、铁市两长丞。郡国诸仓农监、都水六十五官长丞也皆归其管辖。


官名。在秦朝和西汉初朝,大农令称治粟内史,掌钱粮货币等。汉景帝改称大农令,汉武帝又改称大司农;王莽又改名羲和,后又更名纳言。有两丞,属官有太仓、均输、平准、都内、籍田五令丞,斡官、铁市两长丞。另外,郡国诸仓农监、都水六十五官长丞及騪粟都尉也归其掌管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参看“大司农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武骧左卫指挥使

    武官名。明置,见“四卫营”。

  • 北左卫将军

    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左卫次官,置一人。

  • 兵部夏官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为兵部的主官,全称为殿前兵部夏官,设正、又正、副、又副四人。参见“朝内六部”。

  • 大兴令

    官名。隋文帝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改京县万年县为大兴县,万年令改称大兴令,与长安县同治大兴城内。至唐复为万年令,为“赤县令”之一,参见该条。

  • 热、察、绥都统府审判处

    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三特区,均于都统府内设置审判处,作为区内的审判机关,由都统监督司法行政。审判处以都统辖区为其管辖范围,其职掌除受理蒙民的诉讼案件外,并受理不服区内县知事判决而控告

  • 大司农部丞

    大司农属官。西汉武帝时置数十员,分部管理郡国均输、盐铁之官。平帝元始元年(后1)置十三员,人部一州,劝课农桑。皆属临时差遣之官。东汉定置一员,管理大司农所掌国库,秩六百石(一说千石)。三国魏亦置,七品

  • 食官丞

    官名。秦置,属詹事。入汉因之,为食官令副贰。成帝鸿嘉三年(前18)詹事省,逐并属大长秋。东汉省。北齐、隋、唐亦置,即“太子食官丞”。官名,秦置,汉沿置,属詹事,佐令掌饮食。成帝鸿嘉三年省詹事官,并属大

  • 小貂

    散骑常侍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散骑常侍为小貂”。

  • 新闻局

    官署名。民国三十六年(公元1947年)国民党政府成立新闻局,属行政院。掌理阐明国民党政府的国家政策、宣达政令及发布国内外新闻事项。

  • 建武都尉

    官名。三国吴置。《三国志·陆凯传》:“黄武初,为永兴、诸暨长,所在有治迹。拜建武都尉,领兵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掌领兵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陆顗传》:“黄武初为永兴、诸暨长,所在有治迹,拜建武都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