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外城巡警总厅

外城巡警总厅
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、民政部所辖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,改外城工巡总局设。初隶巡警部,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。掌京师外城警务、民政及护卫皇帝车驾等事宜。置厅丞一员,从三品。辖总务、行政、司法、卫生四处及事务、巡查、守卫、军装、刑事巡查五所,左、右二分厅,官医院,戒烟局,警备队,侦缉队。

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九月巡警部成立,将外城工巡局改为外城巡警总厅,隶属于巡警部。本厅总理外城一切警务,为管理京师外城地方司法、内务、公安的机关。原设的外城工巡局的各分局则改为本厅的各分厅。外城巡警厅设厅丞一人为长官,内部组织分为三处五所,与内城巡警总厅同。直辖机关有外城东、外城南、外城西、外城北四个分厅及外城教养局。隶属内政部后,其组织机构与内城总厅相比,只少一个中分厅,其余完全相同。参见“内城巡警总厅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武贲郎将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十二卫护军置,每卫四人,正四品。

  • 官位

    官员的职位。《史记·日者列传》:“才贤不为,是不忠也,才不贤而托官位,利上奉,妨贤者处,是窃位也。”

  • 吉利吉思等五部断事官

    官名。元代吉利吉思是西北叛王阿里不哥等的根据地,阿里不哥失败后于至元元年(公元1264年)投降。至元七年(公元1270年)世祖忽必烈任命保定路完州刘好礼为吉利吉思等五部断事官,下设经历,知事等官,统吉

  • 东冶太库丞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,属东冶令。流外三品勋位。

  • 云南道

    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置。设监察御史十一人。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顺天府、广备库,在京羽林前等二卫,及直隶永平等二府,通州右等二十卫,居庸关等四千户所。清

  • 上直军

    明代皇帝直辖的宿卫军。见“京卫”。

  • 右所冠军使

    官名。清沿明锦衣卫之制,于銮仪卫置右所,以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擎盖、弓矢二司,分掌伞盖、仪刀、弓矢、枪戟之事。

  • 大都甲匠提举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六品,掌制造甲胄,隶武备寺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
  • 十六卫将军

    官名合称。唐朝十六卫大将军之副贰,每卫二人,从三品。宋朝为从四品,无定员,以宗室或武臣为之,皆空官无职掌; 南宋多不除授,孝宗隆兴(1163—1164)中复置,为武臣之馆阁职。

  • 清理俄人旧案处

    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是一个专门清理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九月二十三日以前的俄人诉讼旧案的临时机关。附设于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、地方审判厅及各地分庭内,并各附设检察所。清理俄人旧案处设处长一人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