坊主
官名。隋朝诸卫所统亲、勋、翊卫府及东宫领兵军府所统军坊长官,置一人,检察户口、劝课农桑,以本军坊五品勋官为之; 后因军人在城坊分散居住日益普遍,府兵长期集中居住之军坊不复存在,坊主亦不复存在。
官名。掌管理军坊。军坊是西魏大统年间至隋初府兵及其家属集中居住的城坊,隶属于军府,与民户所居之坊隶属于地方官府者不同。每坊置坊主一人,佐二人,掌检查户口,督促农业生产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军户编入民籍,军坊撤销,坊主与佐亦罢废。
官名。隋朝诸卫所统亲、勋、翊卫府及东宫领兵军府所统军坊长官,置一人,检察户口、劝课农桑,以本军坊五品勋官为之; 后因军人在城坊分散居住日益普遍,府兵长期集中居住之军坊不复存在,坊主亦不复存在。
官名。掌管理军坊。军坊是西魏大统年间至隋初府兵及其家属集中居住的城坊,隶属于军府,与民户所居之坊隶属于地方官府者不同。每坊置坊主一人,佐二人,掌检查户口,督促农业生产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军户编入民籍,军坊撤销,坊主与佐亦罢废。
北洋政府时期的市制。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七月三日内务部公布市自治制,市分为特别市与普通市两种,特别市由内务部于认为必要时呈请设立之,除特别市之外,其余均为普通市。市自治团体以固有的城镇区域为区域
官名,辽太宗会同元年(公元938年)置。辽朝的宣徽,视汉官工部,其长官称南院宣徽使,知南院宣徽事为宣徽使的佐官,佐宣徽使掌南院御前祗应(供奉)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。
辽朝五院司、六院司皇族的统称。辽太祖阿保机五世祖槈里思长子洽昚之族在五院司,第三子葛刺、第四子洽礼及阿保机伯祖叔刺、帖刺、叔祖裹古直之族在六院司,此五房称作二院皇族,地位不如四帐皇族显贵。
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。所辖为鞋匠,主制造靴鞋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掌管城门的守卫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 “守门人为可薄真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凡赴吏部候选、候补之官员,均需取具本旗都统、本籍或原任省分督抚咨文。汉京官郎中以下,外官道以下需取具同乡六品以上京官印结,到部投供验到。供,指本人亲书之履历。到部之员,均令书写履历
官名。即“录勋清吏司郎中”。
即“噶喇大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。二十四典之一,属尚寝局。员二人,从七品。唐朝改正七品。为司舆之佐。协掌舆辇、伞扇之事。宋沿置,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尽归其职于宦官。(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初孙权置。董袭自扬武都尉迁北,领兵数千。见《三国志·董袭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置,掌领兵征伐,位低于将军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董袭传》:“鄱阳贼彭虎等众数万人,袭与凌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