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地方警察局

地方警察局
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在省会或商埠地方设警察厅,在次要商埠,无设警察厅必要的,得设规模较小的局。依照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十月十三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《地方警察局组织章程》规定,设局长一人,承省警务处和道尹的监督总理局务,其职掌与地方警察厅厅长略同。局内至多设三科,每科设科长一人,科员二至六人,技术员一人,勤务督察员一至二人,雇员若干人。另据内务部于次年二月呈准公布的《地方警察局分区编队通则》规定,地方警察局在其管辖区域内分区,必要时就管辖区域以第一、第二的顺序划分之,各区设警察署,设署长、署员主持之。地方警察局因维持治安之必要,得编制警察队、消防队,以队长统率之,其分布驻巡由局长分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亦设地方警察局,依照《各级警察机关编制纲要》的规定,凡地势冲要、人口稠密、工商业繁盛地方,得设警察局,冠以所在地名称,直隶于省警务处(但以有合格警士二百名以上者为限)。据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《国民政府年鉴》所载,计江西九处,河南七处,广西三处,湖南、绥远、陕西、安徽各两处,云南、宁夏、福建各一处。此外,《各级警察机关编制纲要》还规定,各省政府为谋公路安全起见,得设省公路警察队,直隶于省主管机关;各省政府为谋水上之安全起见,得设水警队,直隶于省主管机关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交折

    清朝军机处术语。军机处将下发之奏折抄录副本后,由值班章京将本日所接各直省原折各归原函,缴还内奏事处,以便分别退还原具奏之人,称“交折”。

  • 东宫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机构。世祖至元二十二年(1285),由侍卫总管府改置,掌札剌儿、忙兀、兀鲁兀、弘吉刺、亦乞列思五部探马赤军。置都指挥使、副都指挥使等职。隶詹事院。三十一年八月,改为隆福宫右都威卫使

  • 寝令

    官名,掌管陵园内部之事。帝王宗庙分前后两部分,前部叫庙,后部叫寝,是献祭的地方。汉朝各帝陵都有寝,置寝令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寝令》。官名。汉置,属太常。掌守陵寝,案行扫除。

  • 小县伯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职掌参见“县伯中大夫”。

  • 建武中郎将

    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末孙权置。领兵。胡综自解烦右部督加此。见《三国志·胡综传》。官名,东汉末年孙权置,掌宿卫或征伐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胡综传》:“权使综与贺齐轻行掩袭,生虏得(晋)宗

  • 节制

    节度使的简称。唐高适《李云征南蛮诗序》:“天宝十一年载有诏伐西南夷,右相杨公兼节制之寄。”《宋史·吴越钱氏传》:“(钱镠)据有吴越,昭宗授以杭越两藩节制。”

  • 外监

    “外殿中监”省称。官署名。指都水监所属都水局。宋代都水监在澶州置局,号称外监,掌治河渠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五·都水监》。

  • 委署章京

    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章京。所设机构,均有额定人数。

  • 小胥

    官名。周朝置。掌教国子的下级乐官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凡入学以齿。将出学,小胥、大胥、小乐正,简不帅教者,以告于大乐正。”郑玄注: “大胥、小胥,皆乐官属也。”《周礼· 春官》有“小胥”,佐大胥,“下

  • 急选

    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又称单月选。明朝之制,凡内外官出缺,由吏部选补,其改授、改降、丁忧、候补者归单月选。所谓急选,有在选班中快于他人被选补之意。清朝因之,以属于补班之官员入单月选。后又以除班之满洲期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