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国民政府委员会

国民政府委员会

国民政府的合议机构。广州国民政府与武汉国民政府采取合议制,以国民政府委员会的合议,行使政府权力。国民党取得全国政权以后,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十月八日公布的《国民政府组织法》规定,由国民政府委员四十六人组成“国务会议”,“国民政府以国务会议处理国务”,“议决院与院之间不能解决的事项及议决、公布法律法令”,被称为“五院汇集之总枢纽”,仍握有一定的权力。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改制,“国务会议”改称“国民政府会议”,“国民政府以国务会议处理国务”一条删去,而以行政院会议为“国务会议”。“国民政府会议”只有“议决院与院间不能解决之事项”之权,国民政府公布法律、发布命令此后不必再由国民政府委员议决,权力大为缩小。尤其是自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决定五院正副院长及所属各部会长、现役军人不兼国民政府委员以后,国民政府委员会已经不起任何实际作用,而只是作为一个形式存在着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中书舍人

    官名。①中书省属官。三国魏、西晋中书省置,七品。与通事共掌收纳、转呈文书章奏,员各一人。或说魏唯置通事,西晋增设舍人。东晋合为一官,后省“通事”二字。多任用名流。南朝宋复名中书通事舍人,简称通事舍人、

  • 国正监

    官名。战国秦置。朝廷派往军队中主管监察的长官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 “将军为木台,与国正监,与正御史参望之。其先入者,举为最启; 其后入者举为最殿。”

  • 正供

    ①吏名。宋朝殿中省尚舍局、尚辇局属吏。宋徽宗崇宁二年 (1103),改次供御置。参见 “次供御”。②清朝官员的正常收入。即按官员品级每年发给的固定银米,亦称“正俸”。区别于恩俸、养廉、津贴等额外待遇。

  • 国书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远征后改国宗掌书为国书,办理文书工作。

  • 太孙洗马

    官名。南朝齐置,属皇太孙宫。肖遥光曾任此职,职如“太子洗马”。参见《南齐书·肖遥光传》。

  • 特用班

   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。指奉旨以某官用者之特旨班次。乾隆四年 (1739) 定,凡特用指明分至何部者,先在该部额外上行走,遇缺题补实授,未指明何部者,掣签分部学习行走,遇缺由部照例铨补。

  • 左右骁骑倅长下士

    官名。见“左右骁骑率上士”。

  • 屯长

    官名。亦作“敦长”。战国时置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“能五人一屯长。”后地位稍高,然仍属低级军吏。《汉书·陈胜传》:“发闾左戍渔阳九百人,胜、广皆为屯长。”颜师古注: “人所聚曰屯,为其长帅也。”东汉将军

  • 人

    官名。 同“伶人”。 乐官。《左传·成公九年》:“问其族,对曰: ‘泠人也。’”杜预注: “泠人,乐官。”

  • 左一护军府

    官署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所置六护军府之一,掌侍卫陪从。置护军一员、副护军二员,长史、录事及仓、兵、铠曹参军各一员; 统军五员、别将十员,分掌领亲、勋卫及外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