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征将军
官名合称。即征东、征南、征西、征北将军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置,三国魏沿置,二品。晋朝、南朝宋三品; 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之二十三班; 陈二品、秩中二千石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一品中,二十三年改二品。北齐沿置。北周八命。隋朝为散号将军,正六品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罢。
四位将军的合称,即征东将军、征西将军、征南将军、征北将军。凡将军皆掌征伐。汉魏置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一·四征将军》。
官名合称。即征东、征南、征西、征北将军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置,三国魏沿置,二品。晋朝、南朝宋三品; 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之二十三班; 陈二品、秩中二千石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一品中,二十三年改二品。北齐沿置。北周八命。隋朝为散号将军,正六品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罢。
四位将军的合称,即征东将军、征西将军、征南将军、征北将军。凡将军皆掌征伐。汉魏置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一·四征将军》。
宫观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元年 (1107)置,以前宰相充任。其后,执政解职亦除此官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东宫属官。见《宋书·符瑞志》。
官署名。职掌陂湖之利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,九江郡置有此官。官名,汉朝在湖泊多的郡县置湖官,掌湖泊水产税收等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上》:“九江郡……有陂官、湖官。”
女官名。南朝宋太宗泰始 (465~471)中置,负责后宫的监察事务,员二人,六品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五年(491)官品令为九品下,太和二十三年官品令无此职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司市属吏,掌平定市场物价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贾师,二十,肆则一人,皆二史”,“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,辨其物而均平之。展其成而奠其贾(价),然后令市。凡天患,禁贵
官名,即各曹掾史的总称。汉朝各州、郡、县皆分曹办公,曹的正长官称掾、副长官称史。具体掌管某曹,称某曹掾、某曹史,如功曹掾、户曹掾、贼曹掾等。后魏、晋等沿置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置,直属国民政府行政院,掌管军事行政事务。设总务厅、审查处、陆军署、海军署、航空署、军需署、兵工署。设部长一人、次长二人。民国十八年海军设部,直属行政院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
官名,汉置,属少府,为东园匠令之副,佐令掌制陵墓内用器物和供应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。参看“东园匠令”条。
官名统称。宋朝诸州府录事参军(简称录事)、司户参军(简称司户)、司理参军(简称司理)、司法参军(简称司法)等统称。录事掌本州府官府庶务,纠察诸曹稽违及州院或府院户婚狱讼; 司户掌户籍、赋税仓库受纳或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