器械科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政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制司,宣统二年(1910)随司併入海军部。三年,改属军政司。掌承办海军各类炮械的试验、修改、购买、保存、销发,以及枪炮、鱼雷员弁的补官、任职事项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政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制司,宣统二年(1910)随司併入海军部。三年,改属军政司。掌承办海军各类炮械的试验、修改、购买、保存、销发,以及枪炮、鱼雷员弁的补官、任职事项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治丝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·总序》: “设色之工, 画、 缋、 钟、 筐、 㡛。 ”
御史官署的别称。也称“柏台”、“柏府”。因汉御史府(署)中列植柏树,故称御史官署为“柏署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改都水使者置。位九班,居十二卿之末,班秩低于其余列卿。掌船舶航运河堤修治等事务。下设丞、功曹、主簿。属官有参军事二人、河堤谒者八人等,陈沿置,与其余列卿皆位三品,秩中
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宣美风化。《汉书·何并传》:“王莽遣使征诩……诩至,拜为美俗使者。”注:“文颖曰:宣美风化使者。”
官名。宋朝置。隶入内内侍省者,位在北班内品上、后苑勾当事内品下; 隶内侍省者,位在祇候班上、散内品下。宦官职名。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。
官名。简称“盐提举”。盐课提举司长官。掌司事。明朝每司设一人,从五品,下设同提举、副提举等。清朝亦每司设一人,从五品。例以通判、运判、州同升位。官名。元、明皆置,为提举司长官。详见“盐课提举司”条。
官名,东汉末年置,掌京城洛阳及北部郊区的治安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:“年二十,举孝廉为郎,除洛阳北部尉。”
官署名。五代后唐吏部置,掌官员告身文书所需绫纸、 轴、 朱胶等。 宋初属尚书省, 分设兵、吏、司封、司勋四司告身案,掌文武官、将校告身及封赠告身。置提举一人,以知制诰充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。所掌不详。杨晦曾任此官。见《辽史·能吏传》。
官名,也写作“尉候”,秦、汉有此官,掌瞭望敌情、烽火报警等。《北史·尉景传》:“秦汉置尉堠官,其先有居此职者,因以氏焉。”《北齐书》“尉堠”作“尉候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