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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思户额尔机阿思哈尼拜察喇昂邦

即“哈思呼尔吉阿思罕尼拜察喇昂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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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提职

   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战国时各国即已通过考核和调查,对有政绩的官员,一般均予提升职务,提职的幅度则依其政绩卓著与否而定。历代均沿行之。如明代宣德年间温州知府何文渊、崇祯年间大理寺推官陈良谟,均以考绩上等

  • 八旗官学

    学校名。清朝八旗子弟进学之处。顺治元年(1644)置。初定每旗一所。康熙五十年(1711)改为每二旗一所,雍正六年(1728)复旧。每所设助教三人,满洲二人,蒙古一人; 教习七人,满洲一人,蒙古二人,

  • 华林署令丞

    官名。北齐设置华林署,属光禄寺。掌禁籞林木等事。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。

  • 法制院副使

    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一人,简任。掌佐院使管理本院事务,院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法制院的副长官,见“法制院”。

  • 武散官

    武臣无职事或寄禄者。隋朝置上柱国以下十一等散实官,六品以下翊军等四十三号将军为散号官; 高祖开皇六年(586)又别置武骑以下八尉,正六品至从九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皆罢,置建节以下等八尉,正六品

  • 宦寺

    宦官的统称。因其初有宦人、寺人之称,故名。宦官。寺指寺人,古代宫中供使唤的小臣。宦官有宦人、寺人等名,合称宦寺,即后来的阉人、太监。《新唐书·李石传》:“方是时宦寺气盛,陵暴朝廷。”宋陆游《冬日读白集

  • 诏制

    皇帝的命令称诏制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命为制,令为诏。”《后汉书·岑彭传》:“权臣放纵,矫称诏制。”

  • 上校

    民国军制。军队中级军官曰校,分上校、中校、少校。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。见“校官”。

  • 三部勾院

    官署名。宋初,盐铁、度支、户部各有勾院,以本部判官领之。太祖开宝五年 (972),以盐铁勾院、户部勾院合为一院,度支勾院为一院。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(980),合为一院。雍熙三年 (986),复分为三院

  • 六计

    周朝考察官吏的六项标准。《周礼·天官·小宰》:“以听官府之六计,弊群吏之治:一曰廉善,二曰廉能,三曰廉敬,四曰廉正,五曰廉法,六曰廉辨。”听,平治;廉,考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