命书
① 周朝天子册命臣下的文书。《颂鼎铭》:“尹氏受王命书,王乎(呼)史虢生册命颂。”② 战国秦国国君发布的政令文书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行书律》:“行命书及书署急者,辄行之。”
① 周朝天子册命臣下的文书。《颂鼎铭》:“尹氏受王命书,王乎(呼)史虢生册命颂。”② 战国秦国国君发布的政令文书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行书律》:“行命书及书署急者,辄行之。”
官名。北宋前期,为正六品上文散官。神宗元丰三年 (1080)废文散官,用为文臣新寄禄官,取代旧寄禄官后行员外郎、左右司谏,正七品。文散官名。宋太平兴国元年(公元976年)改朝议郎为朝奉郎。元丰三年(公
泛指诸校或校尉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其宗族皆列校、郎将。”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“诚伤偏裨列校,勤不见纪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,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隶大司礼,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礼为礼部,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。掌朝觐、大飨时宾赞之职,下设司谒下士以佐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专门司所属二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奖励各种学术技艺,考察专门学会,兼理图书馆、天文台、气象台,负责海外留学生之派遣、奖励。置员外郎一人、主事一人。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江苏司。雍正十二年 (1734),分江南清吏司设。掌核江苏刑名,并兼理江南道御史、江宁将军、京口副都统、漕运总督、南河总督文移及察核、具奏各省减免与恩赦之案。设
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刑部,掌行在库务、理欠帐籍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一。雍正元年(1723)设。掌镶黄、正黄、正白三旗庄地钱粮草束之征收。后改称“三旗庄头处”。
汉朝住在各园离宫的贵人,位次皇后,金印紫绶。详“贵人”条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又诏诸园贵人,其宫人有宗室同族若羸老不任使者,令园监实覈上名,自御北宫增喜观阅问之,恣其去留,即日免遣者五六百人。”
官名。明初刑部都官部长官。初二人,正五品。洪武十三年(1380),改一人。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都官部”。
东汉安帝乳母王圣的封号。王圣与大将军耿宝、中常侍樊丰、侍中谢恽等相勾结,陷害太子保,后徙雁门。见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