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吐屯发

吐屯发

官名。突厥置,是突厥语的音译,亦作“吐屯”。世袭,无员限。《周书·突厥传》:“大官有叶护,次设,次特勤,次俟利发,次吐屯发,及余小官凡二十八等,皆世为之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太子率更寺丞

    官名。即太子率更丞。官名,即太子率更丞,详见该条。

  • 守阙主事

    官名。宋朝置,为枢密院属吏,员二人,从八品。

  • 税醋使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置,掌征收醋税。世宗大定初以国用不足设官征收醋税,大定二十三年(1183)罢。章宗明昌五年(1194)再设税醋官,旋罢。承安 三年(1198)又置。税醋使官员依据课多寡而设,五百贯以上设都

  • 警务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末巡警部警务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,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三十二年,警务司撤归民政部,遂废。

  • 司量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司量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
  • 御札

    官府文书名。宋朝,布告登封、郊祀、宗祀及重大号令时用之,由翰林学士起草。又皇帝手诏亦称御札。

  • 核销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末陆军审计处所属二科之一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依陆军会计法及规定之决算表式,复核陆军各项决算表册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
  • 移赉勃极烈

    官名。金太祖建国后设四勃极烈共掌国政,后增设移赉勃极烈,又为第三勃极烈,处理对外事务。太宗时废。官名。金置,为宗室功臣之一,其位与部长同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序官》。

  • 大宗

    ①周朝宗法制度嫡长子为大宗,余子为小宗。《陈述簋铭》:“陈氏裔子孙逆,作为皇祖大宗。”② 官名。同“太宗”。一说殷时已设,即《周礼·春官》的宗伯。西周春秋沿置。掌宗庙祭祀礼仪的长官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

  • 总理粮储

    官名。明置,此官除总理粮储外,还常兼提督军务,兼巡抚。实为地方军政长官,总理军民之政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