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同平章军国事

同平章军国事

官名。宋哲宗元祐三年(1088)置,以吕公著为之,位在宰相之上,凡三省及三省与枢密院同取旨事,如边防、大公案、大量支移钱粮、废置州县、特立捕盗赏格、创立更改法令、及一切非常规公事,皆与三省、枢密院同议签书,然后取旨施行。


官名。宋置,与“平章军国重事”、“平章军国事”为一官,位在宰臣上。后改名“平章军国事”。去掉“重”“”二字,其官所预者既广且专。中书门下之印宰相也不再掌管而归之于此官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一·平章军国重事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左右内率

    东宫武官名。见“左右内率府”。

  • 玉宸院

    官署名。元朝于世祖至元八年(1271)置,掌乐工、供奉、祭飨等务,置乐长、乐副、乐判各一员。秩正四品。二十年(1283),改为仪凤司。官署名。见“仪凤司”。

  • 右卫大将军

    官名。①北齐置。《北齐书》卷四一《綦连猛传》: “天统元年,迁右卫大将军,乃奉世祖敕,恒令在嗣主左右,兼知内外机要之事。”②右卫之长。隋朝置一人,正三品,掌宫掖禁御,督摄仗卫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

  • 都事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末法部都事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
  • 宣义郎

    ① 官名。隋朝谒者台之职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设,四十人,正七品,主出使。北宋神宗元丰三年(1080)置,为新寄禄官,从八品,取代旧寄禄官光禄、卫尉寺丞、将作监丞。② 散阶称号。唐高祖武德七年(6

  • 北衙

    即“北枢密院”。

  • 掌关防章京

    官名。清朝八旗都统衙门所属左、右司之职官。雍正七年(1729)设,每旗二人,左、右司各一人。协助掌关防参领掌管本旗印信。十三年省,改设印务章京。

  • 夹签

    文书名。清朝刑部题本内之附加说明文。凡遇有死刑重案或应加重罪名之案件,而其中又有情可原或例可减等治罪者,即缮签说明,随本上报,请皇帝裁决。

  • 郡光初主簿

    隋郡主簿名目之一。见“郡迎新主簿”。

  • 骏马厩

    养马机关,汉置,掌养骏马,其长官为令、丞。参看“骏马令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