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同判太常寺事

同判太常寺事

官名。宋仁宗康定元年(1040)置,员二人,以待制以上充任,为太常寺次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,另设太常少卿领其职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园池令

    官名。西晋置,隶大鸿胪。东晋省。北齐复置,隶长秋寺,掌园池署。

  • 乌思藏宣慰司

    即“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”。

  • 喻寒波掣逋

    官名。吐蕃官,整事大相,与副整事、小整事等共任国事。

  • 集贤殿书院正字

    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八年(792)罢校理官而置,二员,从九品上。宪宗元和二年(807)复校理官而罢之。

  • 金银库都监

    官名。金宣徽院所属有金银库,以都监为主官,下设本把八人。

  • 船匠长

    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尉,副职称副船匠长,军衔为准尉。

  • 水曹参军、行参军

    官名。见“公府水曹”。

  • 司务

    官名。明清六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司务厅之职官。为首领官。皆分设若干人不等。掌理省署抄目,出纳文书之事。明制为从九品。清初亦为从九品,乾隆三十年(1765)定为正八品。又,清末总理

  • 爵里刺

    官吏所持名刺。《三国志·夏侯渊传》裴松之注引《世语》: “宾客百余人,人一奏刺,书其乡邑名氏,世所谓爵里刺也”。

  • 三卫中郎

    官名。①宋朝亲卫、勋卫、翊卫等三卫副长官,徽宗崇宁四年(1105)置,员二人,品秩同朝议大夫。②宋朝亲卫中郎、勋卫中郎、翊卫中郎合称。徽宗崇宁四年置,凡四十员。五年,皆罢。参见“三卫官”。武职侍从官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