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民政府的辅助机关。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后设置,以文官长一人为主官,秉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,指挥监督所属机关,掌理关于公布法律、命令及府内一切文书、机要、印铸事宜,其下设文书、印铸两局及人事室,各局设局长
官名。西汉属左冯翊,有丞。官名,汉因之,掌高垒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内史》,参看“云垒”条。
官名。金置,为尚药局的主官。见“尚药局”。
见“必阇赤”。吏员名。蒙古语,意为书史。蒙古初期以必阇赤掌文牍之事。元代各官署中以蒙古文作书的掾史、令史,称为蒙古必阇赤。如中书省即置蒙古必阇赤二十二人,左司十六人,右司六人。
陪侍皇帝讲读经史之官。宋朝以翰林侍读、侍讲学士等为经筵官,每年春秋陪侍皇帝讲读经史。明朝以经筵为内廷经常典礼之一,选派大臣和经筵事,以翰林院侍读、侍讲学士等兼充经筵讲官。清沿明制,设经筵讲官满、汉各八
官名。亦称“都水参军事”。两晋南北朝都水台属官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改都水台为太舟卿,遂省。北齐亦不置。隋初复置,员三十人,正九品上,后省。参见“都水台”。官名。晋初于都水使者之下置参军二人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,拟镇兵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,仍拟镇兵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唐朝太常礼院置,一员,德宗贞元七年 (791) 停,九年复置,成为定制。
见“五校尉”。官名合称,又称五校尉或五校。即屯骑校尉,越骑校尉、步兵校尉、长水校尉、射声校尉。东汉时五校尉属北军,故称北军五校尉,领禁卫兵,驻防京城。后也有沿置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北军中候》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隶中书、门下外省(后改中书、门下后省),掌大朝会应行遣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