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迹下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司迹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司迹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南宋国史院属官,以内侍省官充任,掌国史院杂务。
外官入朝制度。唐玄宗开元八年(720) 定制,诸州都督、刺史或其上佐,每年轮流朝集,十月二十五日到京,十一月一日朝见,汇报民情风俗、属官考课,并进纳贡物、聆听敕命; 边要州及遭水旱灾州,都督刺史不必亲
即“伊都额真”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宣和七年(1125)置,以宇文虚中充任,掌宣谕河北、河东路。钦宗清康元年(1126),又以种师道为河北宣谕使。南宋高宗绍兴元年(1131),又置,使宣谕淮南东路。后两浙西路、浙东福建路、
官名。秦置治粟内史,掌国家钱谷财货等财政收支、汉初沿置,至景帝后元年 (前143)更名大农令。省称“大农”。秩中二千石,有两丞。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更名大司农。属官有太仓、均输、平准、都内、籍
官名。南宋置,掌本路铸钱之事。官名。宋置,掌铸钱事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提举(点)坑冶司》。
散阶称号。清朝置。乾隆二十年(1755)始定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六品及属八旗者正、从六品之封赠。三十二年,八旗改同绿营,只封正六品。五十一年,改为武略骑尉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禁止民众互相杀伤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禁杀戮,下士二人,史一人,徒十有二人”,“掌司斩杀戮者。凡伤人见血而不以告者,攘狱者,遏讼者,以告而诛之”。
官名。元朝设于中书省左、右司和断事官下。又称回回省掾。吏员名。元代中书省有回回省掾,左司九人,右司五人;六部则置回回令史。均掌文书之事。
辽朝北面官类名。为专门管理各部族的官衙。除五院、六院、乙室、奚四大部族设有王府,其他小部族则各设有节度使司、详稳司,前者总领本部事,后者统领军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