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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空

官名。①相传殷朝为辅政大臣之一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,典司五众。”郑玄注: “此亦殷时制也。”西周为三公之一。亦作“司工”、“大司工”、“大司空”。《盠方彝铭》: “用司六师王行,叁有司: 司土、司马、司工。”《周礼·冬官》有大司空、少司空,掌土木工程。春秋战国置司空,职掌营建城邑宫室、修治道路、平整水土等土木工程。王室所置为卿爵,诸侯国所置为卿或大夫爵。晋国三军亦置,掌军事工程。宋国因避武公讳,改名“司城”。战国时都、邑、县等亦多置,称“多司空”、“县司空”等。时因所领工徒多系囚犯,故亦作为狱名。汉朝犹置都司空、水司空、左右司空诸狱。参见“大司空”。②三公之一。西汉成帝绥和元年(前8)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,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(后51)改名司空,与太尉、司徒并为三公,分掌宰相职能,秩万石。开府辟僚属,有长史、诸曹掾属、令史等属官。本职掌水土工程,名义上分部宗正、少府、大司农三卿,并参议大政,实际上权归尚书,三公上下行文,受成而已。历代沿置,名列三公之末。魏晋南北朝为名誉宰相,多为大臣加官,位居一品(梁十八班),无实际职掌。隋朝名义上参议大政,其位多旷,遇有典礼,以他官摄行其事,如置,则坐于尚书都省,正一品。唐朝亦为大臣加官,正一品。晚唐五代用为藩镇加官,遂至冗滥。北宋初用为宰相、亲王、使相的加官,其特拜者亦不预政事,徽宗政和二年(1112)罢。辽朝为南面朝官,无实职,多用作加官、赠官。金朝亦置,正一品。元朝罢。③契丹(辽)北面官名,朝官、御帐官、皇族帐官、诸帐官、部族官、属国官中皆置。太宗会同元年(938),曾改诸宰相、节度使帐为司空,属国官闼林亦改司空。④工部尚书别称。工部侍郎则称“少司空”。


1、官名。①少皞时鸤鸠氏为司空,掌凿穴室;舜时禹为司空,掌平水土;夏曾以冥为司空;商汤以咎单为司空;西周司空掌工程建筑。汉成帝改御史大夫为司空,禄比丞相;因县道官有狱司空;故加‘大’字。

②汉初称御史大夫,位上卿,掌副丞相。有两丞,一曰中丞,在殿中兰台,掌图籍秘书,外督部刺史,内领侍御史十五人,受公卿奏事,举劾按章。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大司空,禄比丞相,置长史如中丞,官职如故。哀帝建平二年复称御史大夫,元寿二年又改称大司空,御史中丞更名御史长史。王莽时典致物图,考度以绳,主司地里,平治水土,掌名山川,众殖鸟兽,蕃茂草木。”

③西汉宗正属官有都司空令丞,少府属官有左右司空,水衡属官有水司空,都是主管囚徒的官。

④东汉初仍称大司空,建武二十七年改称司空,掌水土事。凡营城起邑,浚沟洫,修坟防之事,则议其利,建其功。凡四方水土功课,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。凡郊祀之事,掌扫除乐嚣;大丧则掌将校复土。凡国有大造大疑,谏争,与太尉同。县、道(凡县主蛮夷曰道)也有司空,掌狱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《后汉书·邓张徐张胡列传·张禹传》:“禹与司徒夏勤、司空张敏俱上表。”

⑤其后,魏晋南北朝多沿置,南朝刘宋司空掌水土事,郊祭时掌扫除、陈乐器,大丧掌将校覆土。齐、梁、陈皆沿置。北魏、北齐、隋唐皆置,为三公官。清代俗称工部尚书为大司空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二·司空》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司空》、《晋书·职官志·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》、《宋书·百官上·司空》、《南齐书·百官志》、《隋书·百官上、中、下》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
2、监狱名。《礼记·月令·仲春之月》:“命有司,省囹圄。”疏:“崇精问曰:‘狱,周曰圜土,殷曰羑里,夏曰钧台。囹圄,何代之狱?’焦氏答曰:‘月令,秦书,则秦狱名也;汉曰若卢,魏曰司空是也’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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