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祝
官名。又称“萨满”。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所属之员役。分掌内廷祭祀祝祷、香供之事。顺治元年(1644)定制,设十二人,内司祝长二人。以上三旗觉罗命妇充任。岁有官用缎、纱、绫、绸、绢、杭绸之赐,月有银、米之赏。初隶钟鼓司,十三年改隶礼仪监,十七年改隶礼仪院,康熙十六年 (1677) 始隶掌仪司。
神房职事名。清置,见“神房”。
官名。又称“萨满”。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所属之员役。分掌内廷祭祀祝祷、香供之事。顺治元年(1644)定制,设十二人,内司祝长二人。以上三旗觉罗命妇充任。岁有官用缎、纱、绫、绸、绢、杭绸之赐,月有银、米之赏。初隶钟鼓司,十三年改隶礼仪监,十七年改隶礼仪院,康熙十六年 (1677) 始隶掌仪司。
神房职事名。清置,见“神房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之审判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京师刑、民案件审判,于重罪为二审,轻罪为终审。置厅丞一人,下设刑、民两科,各置推事六人,分掌所辖刑、民案件。设典簿厅,置典簿二人,主簿四人
官名。战国秦置,为县司空属吏,掌文书记事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秦律杂抄》:“军人买(卖)禀禀所及过县,赀戍二岁;同车食、敦(屯)长、仆射弗告,戍一岁; 县司空,司空佐史、士吏将者弗得,赀一甲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载师司长官,掌封邑的划分,管理全国农、牧、盐业生产及赋役的征发。下设小载师下大夫、小载师上士以佐其职,领司封中士、司农上士、司均上士、司赋上士、司役上士
官文书名。官员向皇帝上奏之文书。宋朝则规定在外官员除前两省、在京官员除上殿奏事和大两省外,不能用札子,只准用表状,称奏状。其末云“谨录奏闻,谨状”。状前和封面用黄纸贴事目。
官名。唐朝将作监伊阳监次官,置一员,从七品下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为领兵武职,屯于柴桑(今江西九江)等军事要地。陆抗自建武校尉迁此。官名,三国吴置,为领兵将官,掌帅军征伐,或驻守一方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陆抗传》:“赤乌九年,迁立节中郎将,与诸葛恪换屯柴
见“特授”。
在宫内任职之臣的泛称。《汉书·霍光传》:“令故昭帝侍中中臣侍守王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属著帐郎君院,掌皇太妃宫帐侍应之事。由著帐户充其杂役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大理寺置,专掌定断诸路申奏到狱案,以大理评事、大理司直领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