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直史
官名。唐置,见“大理寺司直”。
官名。唐置,见“大理寺司直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刘文晔传》:“拜协律中郎。”职掌同协律郎,位在其上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四品下。官名。北魏置协律郎(从五品上),又置协律中郎(从四品下)。皆掌校正乐律。见《通典·职官
皇帝的命令称诏制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命为制,令为诏。”《后汉书·岑彭传》:“权臣放纵,矫称诏制。”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于长才类科目。万岁通天元年(公元696年)诏举,韩琬及第。
明代对生员的科考,又称决考。因此科决定生员之应否参加乡试,故有此称。
见“修日历所”。
提点刑狱司干办公事简称。
唐代门下省在宫中左掖,故称左掖或左省;中书省在宫中右掖,故称右省或右掖;又统称掖省。《新唐书·刘祥道传》上疏陈六事:“掖省崇峻,王言秘密,尚书政本,人物所归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宫伯都上士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设在中都。掌解典诸物、流通货币。官长为使、副使,秩正八品、正九品。下设勾当官、攒典。官署名,意即设在中都的国有当铺,掌典当。其官有使一员,正八品,副使一员正九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,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北王府典官之一,掌监狱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