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狱总管守长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二人,五、六品不等。原由典狱司员外郎、主事各一人兼充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,由本部员外郎、主事中奏补,任期二年。掌领本部南、北两监事务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二人,五、六品不等。原由典狱司员外郎、主事各一人兼充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,由本部员外郎、主事中奏补,任期二年。掌领本部南、北两监事务。
官名,汉置,边郡属下有此官,掌烽燧等事。也有人说是“督烽掾”的异称。燧,古代报警的烽火。白天的叫燧,夜晚的叫烽。
官署名。原名内务部,民国十七年改称内政部,属行政院,掌管全国内务行政事务。下设总务、民政、警政、地政、礼俗五司,及统计处。设部长一人,总理部务;另有政务次长、常务次长各一人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其
官名。五代及宋时设为统兵官都指挥使之副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属县“审检所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清朝内三院之长官。崇德元年(1636)五月仿明制设。内国史院、内弘文院各一人,内秘书院二人。分掌各院事。是为清置大学士之始。入关后,各院分置满、汉大学士。顺治二年(1645),翰林院并入内三院,
官名。清置,为御膳房长官,掌供御膳羞、各宫馔品,及各处贡献、节令宴席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宦官》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。(1)审计处各股设,相当于科员。(2) 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设,由参谋总长、陆海军总长等充任,为办事处的主要职员。
官名。北魏初置。《魏书·奚牧传》:“太祖录先帝旧臣,又以牧告(刘)显之功,拜为治民长。”
将军名号,新莽置。时有奋冲将军刘宏,见《汉书·翟方进传》。杂号将军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汉书·翟方进传》:“莽闻之,大惧,乃拜其党……宗伯忠孝侯刘宏为奋冲将军……”
官署名。明朝户部宝钞提举司所属机构。洪武七年 (1374) 置。设大使一人,正八品; 副使一人,正九品; 典史一人。掌备印钞用纸。十三年罢,十九年复置。中叶后,以钞法不行,革副使。官署名。明置,属宝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