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平
官署名。即尚书省工部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工部。
官署名。即尚书省工部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工部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一说职掌与土地有关。余不详。
官名。五代始置,为侍卫亲军步军统兵官之一,位副都指挥使下。宋朝沿置,为三衙军职。一员,徽宗政和四年 (1114) 定其品序在正任防御使之上,从五品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柴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北史·齐本纪上》:“(魏普泰二年532)四月癸巳,又加授 (高欢) 东道大行台,第一镇人酋长。”一说即“第一领民酋长”。
监狱职员名。清末始置于京师习艺所,掌以语言教诫犯人,导化平民。北洋政府沿设于新监狱,承典狱长之命,负责对犯人进行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工作,并充任监狱的教务所所长,国民党政府监狱沿置。
官名。即黄藏令。
官名。十六国北凉置,掌经籍的校对刊定。《魏书·阚骃传》: “拜秘书考课郎中,给文吏三十人,典校经籍,刊定诸子三千余卷。”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二十五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五人。掌审查法制事项。
县的等级之一。清承明制,以粮赋多寡分县的等级,惟改上中下三级为一、二、三等。北洋政府时期各省县的等级极不一致,有分为一、二、三等的,有分为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五等的,有分为特等及一、二、三等的,甚至于分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勒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建德校尉王和掘得员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