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卫少卿
官名。即卫尉少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(670)复; 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又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卫尉少卿。
官名。即卫尉少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(670)复; 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又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卫尉少卿。
官名。隋置,为司隶台主官,正四品;掌诸巡察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司隶台大夫》,参看“司隶台”条。
官名,汉置,能引(挽)强弓弩的官。《汉书·周勃传》:“材官引强。”注:“服虔曰:能引强弓弩官也。”
官名。唐武则天长安二年 (702)改天文博士为灵台郎,肃宗乾元元年 (758) 加号五官灵台郎,员五人,正七品下,掌天文气象观测及教习之事,隶司天台。辽朝为司天监属官,南面官。明钦天监亦置,从七品,掌
官名。西晋置,隶大鸿胪。东晋省。北齐复置,隶长秋寺,掌园池署。
官员在正式任命前先试用,看能否胜任此职,叫“试用”。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“朔上书陈农战强国之计,因自讼独不得大官,欲求试用。”《三国志·蜀书·诸葛亮传·出师表》:“将军何宠,性行淑均,晓畅军事,试用于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参见“师”。官名。晋武帝为诸王置师,职如前代的王傅,掌辅导王。后因景帝讳师,改称傅。至南朝宋复改为师,齐梁陈均沿置之。北魏、北齐及隋亦均置诸王师,所掌与南朝同。
见“福晋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7),置司武昌路(今湖北武汉),监治武昌、岳州等路。二十五年,併入山南湖北道提刑按察司。
官署名。民国时,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机关。过去司法机关由行政机关兼理,清朝末年,行政和司法才开始分开,设初级、地方、高等审判厅及大理院为审判机关,采用四级三审制。民国改各级审判厅为法院,分初级、地方、高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