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羽林军统军
官名。唐德宗兴元元年(784)置,一人,从二品,以授节帅罢任者,无职事。
官名。唐德宗兴元元年(784)置,一人,从二品,以授节帅罢任者,无职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朝审录囚,复核大理院各裁判厅、局并直隶察哈尔左翼、两广、云、贵刑事民事各案件。置郎中四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掌朝审录囚、
官名。“内阁制敕房中书舍人”之简称,见“制敕房中书舍人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七品,隶尚工署,掌皇后中宫裁缝制作。置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延祐六年(公元1319年)置,隶尚工署,秩从七品,掌裁制缝线之事。设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直长二人。
官名,汉置,属大司农,为科曹的副长官。《汉书·肖望之传》:“朋与大司农史李宫俱待诏,堪独白宫为黄门郎。”官名。为西汉大司农的低级属官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有大司农史李宫。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年间(618—626)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一员,正四品,职如工部尚书,兼掌刑部事。
官名。清初内工部之主官。顺治十八年(1661)设。掌理宫庭缮修工程之事。所属有左、右协理各一人。后省。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六科之一。永乐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始置。洪熙元年(1425)复以南京为京师,去“南京”二字,正统六年(1441)再定以北京为京师,仍加“南京”二字,遂成定制。设官给事中一人,品
官名。五代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翰林院置,当时庄宗初建号,故特立此名。
官名,汉置,掌铸钱。见《汉印文字证》。
礼部尚书之别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