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羽林军统军
官名。唐德宗兴元元年(784)置,一人,从二品,以授节帅罢任者,无职事。
官名。唐德宗兴元元年(784)置,一人,从二品,以授节帅罢任者,无职事。
官名。唐玄宗先天二年(713)始于陕州(治今河南陕县)置,亦称水陆运使,掌洛阳、长安间漕运,后移职转运使。宋朝承置,掌经度山泽财货之源,漕运淮、浙、江、湖六路储廪以输京都,兼制茶盐、泉宝之政,及监察官
清朝对不入格格五等(即郡主、县主、郡君、县君、乡君)之宗室女儿之称呼。入八分公侧室所生女以上者,给五、六品俸,不封授,不入八分公以下之宗女,不给俸,不封授。参见“格格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商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掌管商业银行、各业赛会各事,并本部经费报销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各二人。三十二年,商部改农工商部,改为庶务司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商部。掌管税务
官署名。明建文二年(1400)置。参见“左院”。
即“四门博士”。学官名。见“四门学”。
官署名。即卫尉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; 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又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再复为卫尉寺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卫尉寺为司卫寺,
官名。又称“大理”。春秋战国齐置。掌刑狱。《管子·小匡》: “决狱折中,不杀不辜,不诬无罪,臣不如宾胥无。请立为大司理。”
不遵纪守法的官吏。《汉书·卜式传》:“不轨之臣,不可以为化而乱法,愿陛下勿许。”注:“师古曰:轨亦法也。”贾谊《过秦论中》:“虽有狡猾之民,无离上之心,则不轨之臣,无以饰其智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八班,与武臣将军等同班,代旧前、后、左、右四将军。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八班。陈沿置,拟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如加为龙
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四方地名等。《周礼·夏官·原师》:“掌四方之地名,辨其丘陵坟衍原隰之名,物之可以封邑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