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右罴卫

右罴卫

渤海国十卫之一,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太医院首领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太医院所属之行政机构。负责验看初进太医院医生所具呈报,并送堂官面试。由吏目一人兼领厅事,下设经承四人。

  • 清理财政处帮提调

    官名。清末度支部清理财政处副长官。宣统元年(1909)设。二人。正四品,以本部左、右参议兼充。掌佐提调总司清理财政事宜,稽核处务。

  • 旗籍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简称旗籍司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。掌理内蒙古所属四十九旗之疆界、封爵、设官、会盟、军旅、驿递等事以及土默特游牧,黑龙江打牲处之各项事务。乾隆二十二年 (1757) 改柔远后司设; 二十九年

  • 衣冠令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衣冠署”。

  • 册立诸国使

    使职名。参见“册立使”。

  • 武候率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兵部中大夫武候率下大夫佐官,正三命。官名。见“武候率下大夫”。

  • 中记室

    “中记室参军”省称。

  • 军中典官

    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员之统称。攻克永安(今广西蒙山)前后设。前、后、左、右、中五方位军每军设三十五人,职同监军。名称以职守不同各异。如负责文书者,有“宣诏书”,主全军册籍; “疏附”,主递文书。负责后勤

  • 印铸局艺师

    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设责任内阁印铸局,始置。无定额,奏任。承局长之命办理印铸事务。

  • 省地政局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行政院为统一各省地政机关,于民国二十五年(公元1936年)三月十四日公布《省地政局组织通则》,规定各省设置地政局,管理全省地政事项。设局长一人(亦可由民政厅长兼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