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户郎中
官名。北齐置,为尚书省右户曹长官,六品上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尚书省右户曹长官,六品上。
唐古特官。第巴本为藏语“酋长”,后转为官名。清分设于前后藏,秩五品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前后藏各二人,在前藏者管理布达拉一带民众,在后藏者管理噶孜一带民众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,三国魏置,为皇帝的近侍官,因其为尚书而入侍禁中,故称侍中尚书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曹爽传》:“于是收爽、羲、训、晏、飏。”注:“《魏略》曰:正始初(飏),乃出为颍川太守,转大将军长史,迁侍中尚书。”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,员一人,隶都水监,掌北外都水丞司之事。哲宗元祐五年 (1090),定三年为一任。元符三年 (1100)罢,其事归漕臣。徽宗重和元年 (1118) 复置
官名。即右领军卫将军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右领军卫将军。
官名。东汉边郡置都尉,领兵兼治民;又置属国都尉,掌归降的少数民族。东部都尉驻会稽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《后汉书·孝顺帝纪》:“(阳嘉元年)二月,海贼曾旌等寇会稽,杀句章、鄞、鄮三县长,攻会稽东部都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代公府有铠曹,掌戎杖器械。西晋时郡亦置铠曹,《集古录跋尾》引《司马整碑阴》有铠曹掾;《彭祈碑阴》有铠曹史。
官名。亦称“内奏事太监”,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。共四人,专司传宣谕旨,行引召对人员,承接题奏事件。
“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”简称。
官名。参见“正总制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,拟轻车将军等号; 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轻车将军等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