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前锋侍卫。亦有额定人数。
见“都头”。武官名。宋置,为步军都头的副职,参见“都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 “受别官,比诸侯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典库部”。
流外官名。唐代于太常寺太医署置,员额二十人,流外三品。掌与针师同,惟地位稍逊。参见“针师”。
清代于翰林院设典簿厅,掌章奏、文移及吏员、差役的管理事务,并保管图书。主官为典簿,满汉各一人,下设孔目满、汉各一人,笔帖式若干人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、北齐皆置。梁时隶大长秋寺; 北齐隶长秋寺; 司宫闱之职。参见“奚官令”、“奚官丞”条。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掌守宫人疾病、给药、及丧葬等事,属大长秋。《隋书·百官上·大长秋》:“大长秋
古人的自称,即“我”,无论官民贵贱,皆可自称“朕”。屈原《离骚》:“帝高阳之苗裔兮,朕皇考曰伯庸。”皋陶与舜谈话时,也自称朕。自秦始皇开始,“朕”成了皇帝专用的自称,其他人则不许称朕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
唐朝大臣损纳修建学校之资。懿宗咸通(860—874)中,国子祭酒刘允章始建言,宰相纳五万钱,节度使纳四万钱,刺史纳一万钱。
官名。即兵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兵部员外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