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民党政府国家机关中的人员来源之一。国家机关中被雇用的人员称为雇员,在国民党政府各种机关的组织法中例有“得酌用雇员”的规定。雇员无须经过铨叙或甄别,其员额不固定,职务多数是书记。雇员支领最高薪额服务三
北周封爵食邑制度。即已有爵位者又立功勋,原爵位已高(多为郡公),难于再升迁,则另外授予封邑,称别封。一般回授次子,也可依立功者的意愿,封给其它亲属等。
官署名。清朝山西之铸钱局。顺治二年(1645)置局。雍正七年(1729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佐贰官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官名。即鸿胪少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鸿胪少卿。
官名。殿中省次官,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殿内少监置,员二人,从四品上。协助殿中监掌供奉皇帝生活事务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随本省改名中御少监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北宋前期为四品寄禄官,神宗元丰
指皇帝诏书。汉朝一般简牍长度为一尺(约合今23公分),唯书写诏书的木简长一尺一寸。故皇帝下达的诏书也称尺一。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四贵姓中的须卜氏(一译作卜氏)充任。
官名。隋文帝置虞部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“虞部员外郎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夏代设置,掌为王养蛇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九年》:“陶唐氏既衰,其后有刘累,学扰龙于豢龙氏,以事孔甲,能饮食之,赐氏曰御龙。”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置,为户部分司之一。司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二人,正六品,分民、度支、金、仓四科进行管理。领交阯地区(今越南境内) 户口、钱粮等事,并兼管所分京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