叙复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罢官、责降、追停、停职者,遇赦恩得以恢复官职,收叙任用,称叙复。
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,官员在任被责降官、罢官或停职,遇恩赦可以恢复原有的官资, 拟注任用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罢官、责降、追停、停职者,遇赦恩得以恢复官职,收叙任用,称叙复。
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,官员在任被责降官、罢官或停职,遇恩赦可以恢复原有的官资, 拟注任用。
官名。《宋书·百官上》:“晋元帝为镇东大将军及丞相,置从事中郎,无定员,分掌诸曹,有录事中郎、度支中郎、三兵中郎。”参见“从事中郎”。官名。晋元帝为镇东大将军及丞相,置录事中郎掌管各曹文书、纠查府事。
渤海国十卫之一,相当唐朝十六卫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官署名。唐朝卫尉寺置,有令一员、丞二员,掌在外使用之戎器,祭祀、巡幸之仪仗则纳于武库,给六品以上葬卤簿、棨戟,又有监事二员; 唐太宗贞观(627—649)中东都(洛阳)亦置。宋初存其名而无除授。金朝殿
军队的主将。《吕氏春秋·孟秋》: “天子乃命将帅,选士厉兵,简练桀儁,专任有功,以征不义。”
官名。明朝僧纲司主官,掌各府佛教事务的官员。一人,从九品。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置,设官不给俸禄。清朝各府沿置,详“都纲”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二年(1132)始置,以执政兼任,为都督府副长官。
官名。西晋始置,隶少府。掌管宫人疾病、罪罚、丧葬等事,管理使役从坐为奴罪犯家属。东晋或省少府,其制不详。南北朝仍置,梁、陈隶大长秋; 北齐隶长秋寺,为奚官署长官,以宦者充任。隋初置二员。从八品,隶内侍
行长史即代行长史。长史,丞相、太尉、御史大夫皆置,为事务长官;将军也置为幕僚之长。《后汉书·彭宠传》:“宠乃发步骑三千人,以吴汉行长史,及都尉严宣、护军盖延、狐奴令王梁,与上谷军而南。”参看“长史”条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殿内省尚辇局置六员。唐朝殿中省尚辇局初置四员,玄宗开元十三年(735) 减二员,正九品下。掌率主辇四十二人分七辇以供事。北宋初存其名,极少除授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年间有此
匈奴王号名,为六角之一,掌一部之众。《后汉书·南匈奴传》:“其大臣贵者左贤王,次左谷蠡王,次右贤王,次左谷蠡王,谓之四角;次左右日逐王,次左右温禺鞮王,次左右渐将王,是为六角,皆单于子弟,次第当为单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