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酌院
审判参议机构。唐置,《新唐书·刑法志》说:“穆宗童昏,然颇知慎刑法,每有司断大狱,令中书舍人一人参酌而轻重之,号‘参酌院’。”其后大理寺少卿崔杞上言, 以为参酌之名不正,遂罢废。
审判参议机构。唐置,《新唐书·刑法志》说:“穆宗童昏,然颇知慎刑法,每有司断大狱,令中书舍人一人参酌而轻重之,号‘参酌院’。”其后大理寺少卿崔杞上言, 以为参酌之名不正,遂罢废。
清代选拔学正的考试。清制于国子监额设学正四人,学录二人,初由九卿保举,后照内阁中书例考取补用。乾隆二十六年(公元1761年)令于会试未中举人中取中书外,择年力老成课士相宜者量用数人,遇学正、学录缺出挨
官名。魏晋北朝与都兵郎互称,为尚书省都兵曹长官。参见“二千石郎”。
官名。宋朝诸王宫小学置,正八品,掌本王宫宗子教导之事。
官名。隋朝太子内坊长官,置二员,从六品,隶典书坊。唐朝沿置,二员,正六品上,隶右春坊。玄宗开元二十七年(739)改隶内侍省,名太子内坊令,升从五品下。官名。隋始置,为太子内坊的主官。唐沿置,员额二人,
吏部尚书的别称。因吏部居尚书列曹之首,且权任要重,故名。《三国志·卫继传》:“拜奉车都尉、大尚书”。《晋书·孔愉传》:“寻徙大尚书”。官名,汉朝称诸曹尚书之长为大尚书。《隋书经籍志》录有:“《四人月令
官名。春秋时秦国置。军队将官。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 “十一月,公及楚公子婴齐、蔡侯、许男、秦右大夫说,宋华元、陈公孙宁、卫孙良夫、郑公子去疾及齐国之大夫盟于蜀。”《襄公十一年》: “秦右大夫詹帅师从楚
官名。北齐太子家令寺典仓署属官。
官名。清朝太监官职之一。其品衔各有不同。以四品充任者为宫殿监都领侍衔,五品者为宫殿监正侍衔,亦有以七品“执守侍”充任者。内务府敬事房设四品总管一人,五品总管二人,六品副总管六人,七品执守侍委署总管无定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吏部设侍郎右选,若命他官兼掌,则称右选侍郎。参见“侍郎右选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吏部侍郎”。
见“直隶河道总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