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参议得失

参议得失

官名。唐初承隋制以中书门下、尚书三省长官为宰相,又以他官参与其间,太宗时曾有参议朝政、参预朝政等名义,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一》说:“其后或曰‘参议得失’、‘参知政事’之类,其名非一,皆宰相职也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宫门仆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掌诸宫门卫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39)定为从六品中。后称宫门仆射。

  • 保义副尉

    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从九品上。元沿置,升秩为从八品。

  • 提干

    提点刑狱司干办公事简称。

  • 豚尹

    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《左传·襄公十八年》:“楚子闻之,使杨豚尹宜告子庚”。

  • 计部郎中

    官名。①西魏尚书计部长官,掌国家财赋收入。②渤海国右六司计部长官。参见“计部”。

  • 东都省

    官署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军官,分掌军马之政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军官。以东都省太师为主官,分掌兵马之政。

  • 典给署令丞

    官名。金置典给署,属太府监。本为勾盾署,明昌三年(公元1192年)更名。掌宫中所用薪炭冰烛,并管官户。以令为主官,旧称钩盾使,从六品;下设丞(旧名钩盾副使)、直长。

  • 军需监

    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将,掌理军需事务。

  • 管理火药局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于右安门内置工部濯灵厂,委官制造火药,命大臣督理之。雍正三年(1725)设管理火药局大臣二人,一由大臣中钦派,一由本部尚书、侍郎内拣派。掌理存贮火药,别其

  • 掖垣

    唐代指门下省(左掖)中书省(右掖)。《新唐书·权德舆传》:“德舆独直两省,数旬一还舍,乃上书言:左右掖垣,丞天子诰命……重要之司,不宜久废。”参看“门下省”、“中书省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