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合称。即“户部十三清吏司”。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户部十二属部为十二清吏司。永乐元年(1403)改北平司为北京司。十八年革北京司,设云南、贵州、交阯三清吏司,宣德十年(1435)革交阯司,定为十三司。每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六年(1269)置司于大宁路(今内蒙古昭乌达盟宁城西),设使、副使等官。监治西京、北京、开元等路,兼劝农事。隶御史台。八年,改为山北辽东道提刑按察司。
官名,汉置,俸比二千石,位次将军,掌全郡兵马及治安稽查。右辅都尉即右扶风都尉,也就是三辅都尉之一。景帝中元二年改郡尉为都尉,武帝又置三辅都尉各一人。东汉因三辅有陵园,乃复置右扶风都尉(见《汉书·百官公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始置,北洋政府时属国务院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 七月二十二日公布的《临时稽勋局官制》规定,掌办开国时立功宣劳等的调查、褒扬、抚恤等事。设局长一人,审议员八人,调查员十人,
官名。北魏置。属散官,无具体职掌。《魏书·屈遵传》: “(拓跋焘)乃赦(南部大夫屈)拔,免为散大夫。”一说即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所载之散员大夫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掌禽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主管官吏的爵秩等级,考核吏治。《管子·五行》: “命左、右士师、内御、总别列爵,论贤不肖士吏。”
官名。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属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后各省旧军逐步改为巡防队,分五路驻防,始置。每路一人,奏补。掌本路各营庶务。
官名。北魏始置,为光禄勋副职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改四品上。北齐置为光禄寺次官,员一人,四品上。历代沿置,亦称“光禄寺少卿”。隋初置一员,正四品上,炀帝增为二员,从四品。唐因
官名。金、元教坊阶官。金二十五阶之第五阶,秩正五品中。元十五阶之第三阶,正四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正五品中,称长宁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