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三国蜀置,张嶷为越巂太守,安抚蛮夷,开通旧道,故加此职。西晋时凉州刺史张寔亦置。杂号将军名,三国蜀置,掌征伐及驻守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张嶷传》:“后主于是加嶷抚戎将军,领郡如故。”西晋凉州刺史张寔
官名,行卫尉之职,掌宫门屯卫兵。《后汉书·来歙传》:“卫尉守丞乐闱,长乐、未央厩令郑安世等十余人,俱谐鸿都门证太子无过。”注:“守丞,兼守之丞也。”小官代大官行施职权叫“守”,大官代小官行施职权叫“行
官名,王莽置,属大司马,位孤卿,与其他八卿分掌中都官诸职。允,信也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官名。北魏、北齐置,亦称左户郎。为尚书省左户曹长官,六品上。隶度支尚书。参见“左户”。
官署名。隋开皇中置,设将军各一人,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之事。所属各有郎将二人,校尉、直长各三十人,长史,司马,录事及仓、兵曹参军,铠曹行参军各一人,行参军四人。炀帝时职官设置有所变动,改将军为郎将,各置一
官署名。清末设与各级审判厅对峙的独立的检察厅,负责检察纠正同级审判中的问题,监督下级检察工作。民国初期沿用清制,后改为在最高法院配置检察署,检举犯罪行为,设检察长一人,检察官若干人。参看“检察厅”条。
北洋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凡派驻国外的外交官、领事官,任满或因其他原因召回时,对其职务尚未作出具体安排之前,称为“待命”。依照民国十五年(公元1926年)七月十六日公布的《外交官领事官待命章程》规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侍卫”。
官名。南朝在某州元刺史时,以其他官员监理该州事务,代行刺史职权,称监某州或监某州事,简称监州。地位较正式任命的刺史为低,亦可升任刺史。见《南齐书·陆慧晓传》。后亦为通判的别称。官名。通判的别称。南朝梁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军政府时期设置,属军事部。由原设的陆军、海军、航空三署合并改设,原来分属陆军署的七司和海军署的六司,均依性质相同的合并成六司 (军学司并入军务司内),航空署改为航空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