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面行营都部署司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非常制,有征伐则设。掌南部兵马之政令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非常制,有征伐则设。掌南部兵马之政令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骑士曹,以骑士参军主之,所掌不详。
官名,属五威将,掌佐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。详《五威前帅》条。
官名。清朝光绪二年(1876)设。正二品。辖副使一人。二等、三等参赞各一人,二等、三等通译官各一人,一等、二等书记官各一人,商务委员一人。四年,设神户大阪正理事一员,长崎正理事一员,横滨、筑地正理事一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设在府镇之地。掌地方军事、维护治安。设都指挥使一员,秩正七品。下设军典、公使等吏员。辖有军兵。官署名。金于诸总管府、节镇置都军司,掌军率差役、巡捕盗贼,总判军事,并与录事同管城隍。主官
官名。清朝八旗佐领之一种,即属世袭之佐领。凡由原立佐领之人带来人丁编立与因功所得户口编立之佐领,或由兄弟一同带来人丁编立与族人合编之佐领,以及初编或分编佐领时即令承管积有五世以上者,均为世管佐领。其佐
官名。唐至德二年(公元757年)置集贤殿大学士,地位在学士之上。四年(公元759年)罢。宋复置,由宰相兼领,元丰改制罢。元至元二十二年(公元1285年)置集贤院大学士,为集贤院长官,员额三人,后定置五
官名。又称“受卷官”。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,属“外帘官”。掌士子考卷之检查收发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原由典狱司录事兼任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。定额六人,八、九品不等。由各司实缺录事拣派,任期三年。掌南、北两监管理稽查事宜,并分班住宿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 置。见“户曹清吏司”。
宦官的贬称。《后汉书·窦何列传》:“论曰:窦武、何进藉元舅之资,据辅政之权,内倚太后临朝之威,外迎群乘风之势,卒而事败阉竖,身列功颓。”